时间:2020-10-09 12:00:00来源:东京纽澜塾
b 中・长期逗留
除「永住者配偶等」及「日本人配偶等」以外,持所有目的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人士。(说明日本留学新生是完全在符合政策实施对象范围内。)
◆ 申请方式 原则上必须通过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
★ 指定代办机构如下:
上海市
浙江省
江苏省
安徽省
江西省
此外,如在申请赴日之前的14天之内到中国以外拒绝入境对象的国家逗留或计划逗留,将不受理申请,请千万注意。
◆ 申请开始时间
从2020年10月9日(注)开始受理申请。
(注)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策本部会议的决定为10月1日开始实施,但由于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10月1日至8日为休馆日,因此开始受理时间从10月9日开始。
◆ 所需材料
◆ 签证发给所需天数
◆ 手续费
◆ 留意事项
◆ 联系方式 关于本措施包含签证的问询,除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之外,以下方式可接受问询。
○ 赴日外国人签证热线
○ 外务省签证・问讯处
电话号码:(+81)3-5363-3013
从日本国内拨打:0570-011000(ナビダイヤル)
问询时间:工作日 上午9点~下午5点